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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我相信因果關係的存在,但有因有果,並不代表這就是個公平的世界。人世間的種種作為,並不適用於物理上的物質不滅定律,我種下的因並不一定能得到我想要的果,或是,等質等量的果。
 按照佛家因果輪迴的說法,若問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;若問來世果,今生做者是。我們必須得擔負起,上輩子不曉得姓張姓陳也不知道是男是女的那個人所種下的因,而下輩子不曉得哪個倒楣鬼也得概括承受我這生所種下的孽。孟婆湯喝都喝過了,還不能選擇拋棄繼承前世的因,我不認為這種果對今世的我而言是公平的 。
 個人造化個人擔,這倒也合理。但我們的生命中卻又時常得背負太多他人種下的共業,若是週遭親友的業,也許我們還有選擇餘地,疏遠或隔離。但大環境所造的業,不是我們說丟棄就可以丟棄的,非我所種之因,我卻得承擔其果,這不是公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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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上天、上帝、天地,還是阿拉、耶蘇或媽祖,我不談這裡面牽涉的教義問題我所要指的是一個相同相等的概念,我相信因果,但因果並不等於公平。
 這世界若真是公平的,就不會有這麼多人選擇用信仰的方式來祈求庇佑、祈求家安;這世界若真是公平的,所有事情的果都會造著自己種下的因來走,就毋須再渴求上蒼的額外恩賜。
 公不公平對我而言不十分重要,人生不應該在公平與不公平之間爭斤論兩,認為應該做的事就去做,覺得對的事就去做。我只求我的人生不會因為該做未做之事而遺憾,至於其他的,那就還諸天地去做決定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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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ansai05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